說真的,現在政府什麼不快,湮滅證據最快了。
昨天晚上鄭弘儀在台中一罵,把陸委會補助中國研究生每月三萬台幣一事拉上檯面,這件事情在七月的時候,網路上就已經議論紛紛了,但是沒有上主流媒體,所以政府並不把它當一回事,這次鄭弘儀一罵之後,馬政府終於有了動作,陸委會上的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點很快就消失了。
[如上圖,陸委會網站在2010/11/08時將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點拿下]
然後我就發現有了這篇新聞鄭弘儀搞錯了? 教育部:沒編列任何獎金,這可說是政府操縱媒體技術一流,再加上標題殺人,若腦袋不清楚的人,很容易就被政府、媒體騙了,事實上,認真看新聞內的消息,你還是可以知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下的中華發展基金,確實有給予來台的中國研究生每月三萬補助,只是被nownews用標題殺人的方式給扭曲了,相信很多無知的人都會這樣被騙。
而愚蠢的政府單位,敢做不敢當,還在此時想把證據掩滅,卻不知此事早已遭眾人所知。
先來看中華發展基金自己的公告,明明就在2009/11/18時發布過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修正「獎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研究」作業要點這篇公告,怎麼這個作業要點會不見呢 ?
再者,到Google上一搜尋,也是有一堆結果,相信馬政府想刪也刪不完。
前面說到在六月底、七月初的時候,補助中國學生乙事(包含補助中國藝術家每月六萬)就已經在網路上傳開,而我當時就已經做了備份。
文件備份 -- 網頁備份
奉勸馬政府,人在做,天在看,別以為掩滅證據就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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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Deletehttp://international.cgu.edu.tw/ezfiles/16/1016/img/10.pdf
ReplyDelete扁政府時代是補助4萬3.....Orz
民國94年開始的政策,一直到換政府之後才開始減少慢慢在變,這樣還不夠說別人湮滅證據?那你怎麼找不到從神水扁時代就開始的文件呢?你只是針對性的搜尋罷了....
戒嚴喔=D=
ReplyDelete來湮滅這套
關鍵在這裡:第二條:
ReplyDelete本要點所稱「研究」係指來臺進行與所學專業相關之修習或資料蒐集。但不得 依本要點要求在臺灣地區之大學院校修習學分或取得學位。
2008馬上台後的新版,改成:
二、本要點補助對象為大陸地區人民且就讀大陸地區高等校院與學術研究
機構之在學博、碩士研究生,必須修畢學位學分二分之一以上者。
本來補助的是那些來台灣研究的「中國學生」,現在補助「中國人的台灣學生」。扁時代的補助,用台灣對中國的統戰,馬的上台後,是補助中國派來統戰台灣的職業學生。
fetbiz,
ReplyDelete這麼講還是不太清楚, 難以說服. 可以舉個例嗎?
從作業要點只能看見最後一次修正是94年, 那也還是在民進黨執政的時候.
ReplyDelete1。補助資格不一樣了(如果一樣,何必改,當中必有玄機)。
ReplyDelete2。馬匪英九上台後的新版條文把學歷限制拿掉了,可見是配合引進中國人來拿台灣學歷的政策,服公職,鼓勵中國人來台灣落地生根,跟中國對圖博(西藏)、東突(新疆)同一套手法。
3。原條文可沒有對藝術方面的補助。馬匪英九老是說扁鎖國,這些改面的目的肯定是有「開鎖」的用意,否則馬匪英九的鎖國論豈不是自打嘴巴?
4。作個比喻,如果一份合約把「甲乙雙方互換」,其他99%內容都維持一樣,那麼那份合約已經是完全不一樣的意義了。當一個適用辦法的對象變更時,該辦法的意義也完全不一樣了。這就是馬匪英九跟他那群共匪同路人在搞的把戲。
雖然我也很氣,不過身為研究生還是要有實事求是的精神
ReplyDelete我現在也在找,扁政府時代有沒有補助這麼多錢的證據
不過現在的資料都是一面倒的,好糟糕
舊版(2005年版)當中
ReplyDelete生活費每月兩萬
資料費每人兩萬(總共就兩萬/人)
但是被陸委會官員說成是每個月四萬多
(把資料費當成每個月都給,實際上不是)
這個資料或許可以參考一下……
ReplyDelete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18082
關於陸委會混淆視聽,謊稱民進黨執政時期一個月給予四萬二補助一事,我已撰文回應,連結如下
ReplyDeletehttp://www.died.tw/2010/11/blog-post_09.html
陸委會指出,對於未來陸生來台就學,政府已明確宣示不補助、也不編列獎助學金。至於現行「中華發展基金」補助大陸研究生來台寫論文,是屬於兩岸交流,補助時間只有1-2個月,這是民進黨時期的政策,過去民進黨政府執政時,每個月最多補助4萬2千元,馬政府上任後調降為3萬元;而且民進黨時期的核准率為41%,現在馬政府只有22%。
ReplyDelete陸委會表示,由於政府將於明年開放陸生來台,民進黨時代補助台灣的大學,去接待「大陸研究生」短期來台寫論文的作法,必要性已相對降低,陸委會未來將停止這項措施。
在網站上找到的,這是真的,還是版大您說的是真的?
請愛的馬迷~請看看你們的馬英九~說別人之前請看看自家人^^
ReplyDelete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profilepage&v=TWvUnc9q3NQ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JSSO4da6eU
to Liu :
ReplyDelete1.此政策開始於民國八十四年,那時候是誰執政 ?
2.陸委會說民進黨執政時月給四萬二,乃是混淆視聽,我已撰文回應。
還有其他問題嗎 ?
文章最後有政府拿掉的原始網頁圖檔,歡迎取用
ReplyDeletehttp://takayukiroom.blogspot.com/2010/07/chinese-student.html
我有一點不太懂,之前第2條的確是改成"本要點補助對象為大陸地區人民且就讀大陸地區高等校院與學術研究
ReplyDelete機構之在學博、碩士研究生,必須修畢學位學分二分之一以上者。"
但是現行的第8條"臺灣接待學校對大陸研究生給予學習與生活上之輔導,及其他必要之協助。但大陸研究生不得依本要點要求在臺修習學分或取得學位。"
兩者之間有實質不同嗎?還是有什麼盲點我沒看到。
To kouketsu:
ReplyDelete以下是個人淺見,有錯請各位指正。
舊版條文有"不得依本要點要求在臺修習學分或取得學位"的規定,但新版的卻拿掉,等於同意中國學生以補助在台灣取得學分與學位。或許有人會認為這跟我們去國外留學取得學位有何不同,但差別在於─我們是自己出錢或用自己國家出的錢去國外取得學位,但中國學生卻是口袋空空來到台灣用台灣給的補助來取得學位、完全沒花到中國一毛錢。
謝謝回應,
ReplyDelete因為新版的在第8條還是有"臺灣接待學校對大陸研究生給予學習與生活上之輔導,及其他必要之協助。但大陸研究生不得依本要點要求在臺修習學分或取得學位。"這個規定,所以我才想問把舊版條文第2條的規定,拿到新版的第8條是不是有所不同?
我是在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中查的,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修正版
http://163.29.36.23/taipei/lawsystem/lawshowall02.jsp?LawID=A040310001008300-20091116&RealID=
李扁時代一個主張兩國論一個主張一邊一國
ReplyDelete都認同兩邊不同國.來台研究的的大都是民運人士
馬統主張全面開放的一個中國政策.來台的都是親共人士
實在是差很大
To kouketsu:
ReplyDelete我又仔細研究了一下新舊條文,我終於發現其中的差異所在。
舊條文名稱叫「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研究作業要點」新版的叫做「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點」,請問發現其中差異了嗎?重點不在後面多了個撰寫論文,而是原本的「獎助」變成了「補助」。
這兩者的差異在於一個是贊同你研究給予獎勵,一個是支持你來研究給予補助,兩者的審核標準將完全不同。
而且在申請文件那邊多了一項「申請名冊」,是由接待學校「統一彙整造冊」提出申請,這就代表有大量申請人才需要由校方統一申請,但獎學金豈是隨隨便便就可以取得的?必須要有成績以及品行各種方面的考量方可核准,要放寬該門檻的方法就是改「獎助」為「補助」、不需有卓越表現僅需有特殊身分(中國學生)即可申請。
另外陸委會還強調說該補助以兩個月為限...但整個條款上上下下看了好幾遍,完全沒看到相關條文有該限制,雖然有一人限申請一次、款項分兩期撥付這樣的說明,但並沒有明文規定來台中國學生只能申請兩個月的補助。這又是陸委會公然說謊與混淆視聽。
To Air
ReplyDelete多謝花時間研究我的問題,
原來如此,獎助跟補助的差異,正常人根本不會知道其中有什麼差別...
是這樣的話那就太惡劣了。
(偷偷說)
ReplyDelete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兩者之間的差異XD
我是要說平常人,卻打成正常人=.=
ReplyDeleteto kouketsu :
ReplyDelete平常人跟正常人也沒什麼差別啊:P
不 這樣講的話,好像看出問題的Air兄不是正常人,
ReplyDelete失禮了><
板主辛苦了!!這麼用心找出這些資料並分析。陸委會如果湮滅證據,的確可恥。但是,我想焦點在於,扁政府&馬政府都有對陸生補助,金錢其實沒差多少。但鄭弘儀表達的方式是錯誤,因為:
ReplyDelete1. 會讓人誤以為只有馬政府對陸生有補助
2. 政府補助的不只是陸生,還有來自全世界各國的學生,短期的也都是每個月"補助"三萬元。除非大家認為陸生是本國人,不需補助。但我個人認為陸生不是本國人!!
3. 台灣學生如果到大陸去,同樣的單位海協會也會補助台灣學生。大陸國台辦底下有個單位叫做台協會,台協會還會針對我們去大陸的學生再補助一次。彼此互惠!
4. 台灣學生出國,有許多人也領了非常多國外政府的獎學金、研究經費等,甚至還有賺!
5. 台灣學生在國內就讀,政府與民間也都有許多獎學金,清寒的獎學金也不少!是不是有鄭弘儀講得這麼可憐呢??
6. 換個角度想,普遍台灣學生求學態度比不上陸生,現在我們該比較是我們的求學態度,而不是短期的補助差別!未來競爭力才是最重要的!!未來我們賺得新資能不能比陸生高,這才應該是關注的焦點!!
以上僅是粗略淺見,歡迎指教
不曉得這些官員怎麼想的, 太智障了吧!
ReplyDelete公文在網路上怎麼可能說湮滅就湮滅.
公文上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哪時寫,哪時修(如下), 都有紀錄可查的啊!
這辦法,要修改也要經過開會吧! 那有說停辦就停辦,不用再來開個會(在政府機關開過會的人應該都知道吧).
等一下,我會請大家看一個賴都賴不掉的! 大家等等喔!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點
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九次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二十二日第十九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日第二十六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三日第二十九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三十四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第四十八次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第六十七次管理會委員會議修正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國97年2月25日陸文字第0970001669號函核定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國98年11月16日陸文字第0980023570號函核定
這算不算另一種鐵證!
ReplyDelete請大家看陸委會網站上的漏網之魚 [陸委會年報]
http://www.mac.gov.tw/public/MMO/RPIR/book477.pdf
請看其中第四十三頁!
陸委會你厲害!你愛湮滅證據,就把你自己的年報給殺掉吧!
:-) :-) :-)
把送出去的也都收回來燒掉吧!
不過,我有存檔喔!網友們也會存一下吧! :)
to JaicyHsu
ReplyDelete1.當然不是只有馬政府有補助,扁政府跟李登輝時代也有"獎助",為什麼現在會有這麼大的爭議,因為要開放陸生,這是政策導向的問題,怎可沿用之前針對特殊狀況的獎助來補助陸生。
2.細看條文就知道,是針對"大陸地區"的陸生,並不是當成把陸生當成外國留學生,當然這是之前就是這樣規定,並不是現在才改,而要消除爭議的話,是不是就把對於陸生的獎助,以"台灣獎助金作業要點"與其他留學生相同對待比較好?
3.關於互惠,的確有其道理,但是跟上一點意見相同,已經有台灣獎助金了,是不是可以取消這個補助呢?
4.關於台灣學生求學態度比不上陸生,以個人留學經驗,我到覺得未必,不知道這是有何根據的說法。
以上,個人淺見。
JaicyHsu 可能忽略了幾點,
ReplyDelete第一、補助金額以個案來看的話當然是沒差多少,但實際上要看的是總數呀,以比例原則來看,馬政府補助的人數平均一年是60多人,算出來的金額那遠比阿扁和輝伯時代多的多。
第二、獎學金和補助是不能等同來看的,獎學金是要有一定的成績才能領取,補助則沒有限制。
第三、如果以公平原則來看,以美國為例,光外地學生還不是國際學生的學雜費往往是本地學生的三倍之外,更不用說國外的學生沒有補助,最多就是靠成績去換獎學全。
第四、關於未來競爭力的問題,在明年九月大舉陸生來台後,會不會壓縮到台生的空間,尚不知道,但平下心來想想,如果政府對台生的補助問題沒有改善,讓台生沒法念書,學歷自然的低落,以後競爭力自然下降。
第五、陸生享盡待遇,慢慢的會變成如何,我想大家都知道吧。 在教育部的官網中都已經透露,將來會考慮開放陸生修學歷考證照,這其實是必然的,根據ECFA是依 WTO 原則所簽,那意思就是說在幾年內要達到完全開放。
很多人都說,中國研究生來台灣政府給補助,台灣學生去中國,台灣政府也會補助,這樣就較公平?這種邏輯小弟實在想不通,中國研究生過來台灣唸書,拿台灣人的納稅金來補助;台灣學生到中國去讀書,拿台灣人的納稅錢補助,這哪裡公平了?
ReplyDelete樓上大熊講的話讓我想到個著名笑話:
ReplyDelete冷戰時期一個美國人跟蘇聯人在辯論誰比較民主,
美國人說:在我們國家批評任何人包括總統在內,所以我們比較民主。
蘇聯人說:那我們可以在我們的紅場上大罵現在的美國總統,那我們不是更民主了。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