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是2008年10月1日開辦的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只要是符合資格者,強制性一定要繳交,不繳會有利息和滯納金(或是跟你配偶收),即使是沒工作無收入者也需繳交國民年金,所以被詬病稱之為失業稅,而政府四處舉債亂開支票,欠了一屁股債後開徵國民年金,則讓我覺得是變相加稅(因為你不能選擇不參加,跟現在要大漲的二代健保一樣。
按照國民年金法第二章第七條,所有25~65歲國民只要有一天沒有繳付社會保險(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等),就要繳付該月全月的國民年金保費。
而這個系統很笨的是,它會因為你轉換工作時中間的例假日而跟你要錢。
我在去年一月底換工作,二月初on board,中間剛好隔了春節假期,於是我就收到了國民年金催繳單,那時候很不想繳這個變相加稅,結果過沒多久就看到新聞說有人抗議"換跑道3天沒勞保 國民年金就催繳"(這新聞我隨便找的,我是更早之前看到的),而新聞中的情況跟我一樣,是轉換跑道的間隔被催繳國民年金,我想說那麼瞎的規定,應該之後會改掉吧,所以就沒去理他了。
沒想到過了一年多,我最近又收到勞保局寄來的催繳通知,才知道政府明知制度有缺失,仍硬是要利用這漏洞去收錢,只好花自己的錢打電話去問說要怎樣才能讓政府不多收我的錢,電話中問了很久終於知道解決方式。
如同上面新聞中所說的一樣,你必須花自己的錢寫信去解決政府要多跟你收錢的問題,不然偉大的政府不但會繼續跟你催繳,還會連本帶利跟你算。
信件內容要寫上
1.本人姓名
2.身分證字號
3.連絡電話
4.未投保時間
然後敘述狀況,說因例假日問題,要註銷國民年金保費,最後簽名。
附上我的範例
寫好後,寄到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國民年金業務處 收即可。
按照國民年金法第二章第七條,所有25~65歲國民只要有一天沒有繳付社會保險(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等),就要繳付該月全月的國民年金保費。
而這個系統很笨的是,它會因為你轉換工作時中間的例假日而跟你要錢。
我在去年一月底換工作,二月初on board,中間剛好隔了春節假期,於是我就收到了國民年金催繳單,那時候很不想繳這個變相加稅,結果過沒多久就看到新聞說有人抗議"換跑道3天沒勞保 國民年金就催繳"(這新聞我隨便找的,我是更早之前看到的),而新聞中的情況跟我一樣,是轉換跑道的間隔被催繳國民年金,我想說那麼瞎的規定,應該之後會改掉吧,所以就沒去理他了。
沒想到過了一年多,我最近又收到勞保局寄來的催繳通知,才知道政府明知制度有缺失,仍硬是要利用這漏洞去收錢,只好花自己的錢打電話去問說要怎樣才能讓政府不多收我的錢,電話中問了很久終於知道解決方式。
如同上面新聞中所說的一樣,你必須花自己的錢寫信去解決政府要多跟你收錢的問題,不然偉大的政府不但會繼續跟你催繳,還會連本帶利跟你算。
信件內容要寫上
1.本人姓名
2.身分證字號
3.連絡電話
4.未投保時間
然後敘述狀況,說因例假日問題,要註銷國民年金保費,最後簽名。
附上我的範例
本人戴德於2009年一二月皆全月工作,但於轉換工作時,中間間隔例假日與春節假期(2009/1/24~2009/2/1),故遭要求收取2009/1,2月之國民年金保費。
在此申請註銷2009年一二月國民年金。
姓名:戴德
生日:100/01/01
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
電話:0935888888
寫好後,寄到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國民年金業務處 收即可。
公家機關最垢病的就是不管人民的感受.
ReplyDelete我也要來寫!我也一樣有這樣的狀況!
ReplyDelete政府就是不管人民死活啊,所以要自己爭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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