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總統府新網站盛大的上線了,結果很快的有人發現之前舊版總統府網站有的問題,新的網站依然存在。(請見上圖)
我怎麼記得總統府新聞稿內有寫到什麼安全性的 ? (抓頭)
PS:這個漏洞在6/29 1800左右已經修掉了。
我後來發現居然有人已經弄了這個總統府錯誤頁面產生器來玩,真是太有效率了。
憲法第六章 第六十三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不過違法行政已經成了馬政府的慣例了,打虎縣長周錫瑋的淡北道路違法發包也要做,五星縣長劉政鴻違法強制徵地並破壞農作物,美國牛肉案未審先簽,種種作為歷歷在目、不勝枚舉,而EFCA公投案被公投審議會強制擋下也違反了人民行使參政權的權力,而這是誰下達的命令,明眼人皆知。
希特勒說過:『要當個領導者首先要能夠感動群眾。』又說:『民眾是愚笨的。』又說:『德國人民選擇了我,難道不該為他們的選擇付出代價嗎?』 - from EFCA先簽後審不公投的『希特勒,也是民選總統。』
而馬政府於2009年表示過『三月總統選舉時,人民已作出選擇,所以無需再辯論』。
換句話說,馬政府認為700萬人做出了選擇,所以之後無需再理會民意,不管政府如何違法行政,都是人民做出這個抉擇的代價。
是的,我真的覺得全台灣兩千多萬人正在付出相當大的代價,而這代價也許會大到無法恢復,更令人擔憂的是,有此認知的人少到令人可怕....
附上幾則馬政府違法行政相關文章
迴避監督!馬政府大修373項兩岸行政命令
ECFA內容可以不公開嗎(段正明)
一手迴避監督 一手架空憲法 --馬政府兩岸政策的「理路」
議定書效力大於國內法? 黃:馬政府未將議定書送立院審議 明顯違憲、違法 台聯將向監院提出檢舉 要求糾舉彈劾
alvin說
世足今天開賽!!!好嗨哦哦哦 如果今年德國沒拿冠軍 我脫光光跑台北101一圈
有圖有真相。
好吧,後來Alvin說了他說跑就跑,我只好承認他是真男人!!!
不過台灣裸奔應該是犯法的,看來plurk律師又要生氣了。
今天下午,內政部長江宜樺,和警政署副署長伊永仁都列席國民黨中常會,針對最近台中治安問題,及未來的掃蕩計畫,作出具體的報告,伊永仁表示,本來2個月辦一次的全國大掃蕩,未來會加強密集程度。
所以中華民國的稅金是繳給國民黨,以至於領人民稅金的內政部與警政署首長們必須列席國民黨的中常會,對國民黨報告 ?
又或是台灣已經淪為以黨治國、黨國一體的專制專權國家了 ? 身為總統的馬英九,黨政不分、公私不分,在國民黨內部的中常會向行政院下指示(請見新聞),是不是代表行政院是聽命於國民黨黨主席 ? 內政部長與警政署副署長均身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任用法內只有寫道"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時,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並沒有寫對黨之忠誠,況且他們均是在上班期間公開的去國民黨中常會列席報告,若內政部長與警政署副署長認為這屬於公務,就表示他們是領國家薪水為國民黨做事;若他們認為這是私人行程,就表示他們於上班時間去做私人事務,怎麼說都有問題。
而有最大問題的就是叫他們去國民黨中常會列席的人了,我不曉得是誰下的"命令",不過再這樣下去,台灣很快的就會從黨政一體變為黨政軍一體,民主蕩然無存,等著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