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一則有趣的新聞,扁被關600天 辜寬敏:政黨若輪替 關馬英九1200天(圖片備份),內容大致如下:
前總統府資政辜寬敏指出,扁案不是法律的問題,阿扁不是放火殺人,一審卻被判無期徒刑,政治干預司法「上頭的人要干涉,下面的人哪有法度」,責任在馬英九總統。他說,陳水扁至今已被關679天,2012年若政權輪替,要把馬英九抓起來關1200天。
對我來說,有趣的不是內容,而是下面的網友投票。
有高達八成多的網友對此篇新聞感到高興,也就是大部分的人對於把馬英九抓去關這件事,感到贊同,也難怪各界總是批評馬英九反民主了,因為在一個有民主、自由、人權的國家內,根本不容這種人存在。
如果台灣人民可以完全的施行自己的參政權,也就是憲法第十七條所規定的"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那根本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然而至今,台灣除了選舉權之外,其他三權都只存在於條文中,現實上無法施行,而稍有作用的公投法,也因政府操控的公投審議會而無法有什麼作為,只能令人唏噓不已...
不過這種情況在台灣能獨立思考的人越來越多的情況下,我想應該會漸漸地好轉吧,今天有八成的人對於關馬英九這件事感到高興,未來就會有這樣多的人想要他下台,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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